非處方藥說明書應當優先進行信息無障礙改造-報資訊
    2023-06-28 07:54:09 來源: 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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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報記者 蒲曉磊

    6月26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對無障礙環境建設法草案三審稿進行分組審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分組審議時普遍認為,草案三審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從設施建設、信息交流、社會服務等方面對無障礙環境建設作出全面規定,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內容全面、結構合理,已經比較成熟,建議盡快出臺。同時,與會人員也對草案三審稿的進一步完善提出修改建議。

    草案三審稿第三十七條規定,國家鼓勵食品、藥品以及其他商品的生產經營者提供語音、大字、盲文等無障礙格式版本的標簽、說明書,方便殘疾人、老年人識別和使用。杜小光委員建議,在上述規定之后增加“非處方藥說明書應當優先進行信息的無障礙改造”。原因在于,處方藥的使用說明可以由醫生來告知,而非處方藥說明書的信息無障礙改造,顯得更加迫切和有必要。同時,增加強制性規定,可以從立法上為藥品的監管部門、監察機關提供更加明確可行的執法司法依據,并為藥品生產經營者提供合規性的指引。

    草案三審稿第七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民政、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自然資源、文化和旅游、教育、衛生健康等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開展無障礙環境建設工作。對此,包信和委員建議,在實施過程中確定主管部門,避免因為“九龍治水”而導致法律在實施時打折扣。彭金輝委員同樣提出,可以明確一個牽頭單位,從而做好統籌協調工作。

    呂世明委員建議,在第九條等涉及到征求意見的相關條文中,明確規定“事先征求意見”。事先征求意見,可以避免在事后改造時浪費資金,從而為國家節省能源和資金,產生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草案三審稿第二十九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殘疾人、老年人獲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發布涉及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信息時,條件具備的同步采取語音、大字、盲文、手語等無障礙信息交流方式。對此,李巍委員建議刪除“條件具備的”這5個字,修改為“應當”,這樣的規定更剛性、更具強制性。

    張勇委員說,殘疾人、老年人作為最主要的使用者和最直接的受益者,對無障礙環境建設“好不好用”“管不管用”最有發言權。從地方的實踐看,監督員隊伍在監督無障礙設施建設、改造、維護和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有力促進了當地無障礙環境建設的高質量發展。因此,建議在草案中增加聘請殘疾人、老年人代表擔任監督員的規定,進一步明確殘疾人、老年人不僅是無障礙環境建設的參與者、受益者,也是監督者、推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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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