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一村民被罰款1000元,大家引以為戒!
    2023-05-09 16:11:33 來源: 霸州微生活

    霸州市岔河集鄉人民政府

    2023年5月9日行政處罰(霸岔罰決[2023] 005號)

    案由 :露天焚燒枯草污染環境


    (相關資料圖)

    案件來源:鄉環保部門移送

    違法事實:2023年5月1日,王*羅在岔河集鄉張莊村村北焚燒枯草,產生煙塵,污染環境。

    處罰結果:罰款1000元

    處罰依據:《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八十九條

    承辦單位:霸州市岔河集鄉人民政府

    處罰日期:2023.5.9

    處罰決定書案號:霸岔罰決[2023]005號

    來源:霸州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

    關鍵詞: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