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農刺死城管”案4年后一審開庭,這些問題成焦點
    2023-04-09 11:13:26 來源: 上游新聞

    上游新聞記者 賈晨

    今年4月7日上午9時,“瓜農刺死城管”案一審在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

    上游新聞記者從涉案瓜農代理律師處獲悉,已為瓜農王愛文做無罪辯護。“他們的行為應該屬于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


    (相關資料圖)

    ▲今年4月7日,“瓜農刺死城管”案一審審理結束已是晚間。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案發后4年9個月一審開庭

    2018年7月18日,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發生一起案件:瓜農王軍宏、王愛文、王愛武父子三人在擺攤賣西瓜時,與蘭州市城關執法局雁灘中隊執法隊員發生沖突,此事造成城管一死兩重傷。

    事發后,沖突發生前后的部分視頻在網上流傳,此事引發廣泛關注。

    ▲事發現場。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瓜農王愛文的妻子告訴上游新聞記者,她認為丈夫無罪。

    王愛文的家位于白銀市高灣鎮某村,家中有地20多畝,依靠種植西瓜等農作物和王愛文打零工為生。為將農作物對外銷售,2018年,王愛文貸款購買了一輛微型貨車用于運輸農作物。

    王愛文的妻子說,在老家,每斤西瓜僅3角錢,但拉到200多公里的蘭州,每斤就能達到1元以上。

    2018年7月17日清晨,王軍宏、王愛文、王愛武父子三人將西瓜裝在一輛微型貨車上,拉到蘭州去賣。“這是他們第一次去蘭州賣瓜。” 王愛文的妻子說。

    但次日,王軍宏、王愛文、王愛武父子三人便與城管發生了沖突引發悲劇。

    事發后,當年8月29日,蘭州警方對該事件調查情況進行了通告。

    依據通報顯示,當年7月19日,犯罪嫌疑人王軍宏、王愛文、王愛武被公安城關分局依法刑事拘留;7月25日,針對犯罪嫌疑人王愛武自述有精神病的情況,經司法精神病鑒定,犯罪嫌疑人王愛武作案時有完全刑事能力;8月9日,城關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犯罪嫌疑人王愛文、王愛武批準逮捕,依法將王軍宏釋放。

    案發后,瓜農一家及代理律師均堅持認為,瓜農王愛文和王愛武的行為應屬于正當防衛。

    為此,2020年10月25日,其代理律師曾向蘭州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撤銷起訴的建議書,但檢察院未采納。

    由于案情重大,涉案人員眾多,許多視頻不完整,該案審查起訴期間,曾退回補充偵查二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二次。

    2020年,又因疫情影響,直到2021年9月24日,該案第一次召開庭前會議。

    ▲2018年警方通報。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起訴書:以故意殺人罪為由追究其刑事責任

    起訴書顯示,經依法審查查明,2018年7月17日晚,被告人王愛武、王愛文及其父王軍宏因在蘭州市城關區“中廣宜景灣·尚城”小區門前路邊占道售賣西瓜,而被巡查到此的蘭州市城關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雁北執法中隊工作人員予以警告驅離。之后,三人未按城管隊員要求停售賣,仍繼續占道經營。

    當日20時許,二次巡查到此的該中隊副中隊長李富文及楊彬彬等城管隊員發現后,欲收繳王愛武、王愛文等使用的電子臺秤等經營工具,雙方發生爭執。期間,王愛武對楊彬彬、李富文進行了拳打,李富文等人遂報警。到場民警了解警情后,要求雙方次日前往派出所再行處理。

    2018年7月18日9時許,李富文等依民警要求前往派出所,但王愛武、王愛文等并未前往。當日11時許,被害人李富文在得知被告人王愛武、王愛文等正在蘭州市城關區北面灘新村二村村內路邊售賣西瓜后,帶領被害人王翔軍、丁建濤等十余名該中隊城管隊員到達該處,對王愛武、王愛文等使用的電子臺秤進行收繳,雙方發生沖突。

    期間,王愛武持鐵錘擊打城管隊員;王愛文對王翔軍進行毆打,被王翔軍、李富文按倒在地予以制伏。

    王愛武隨即持刀捅刺王翔軍背部、腰部等處,又將李富文胸部、丁建濤腹部等處先后刺傷,并對其他城管隊員持刀進行追趕,王愛文起身后也對城管隊員進行追打。隨后,王愛武持刀對已受傷倒地的王翔軍頭部等處捅刺十余刀,王愛文持木板猛擊王翔軍肩背部,王愛武又持電子臺秤對王翔軍背部猛砸數下。

    當日 11 時 30分許,急救人員到達現場,被害人王翔軍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隨即到場的公安人員將被告人王愛武、王愛文當場抓獲。

    經法醫鑒定:被害人王翔軍系銳器刺破肺臟致使失血性休克聯合開放性顱腦損傷死亡;被害人李富文、丁建濤所受損傷程度可評定為重傷二級;

    公訴機關認為,王愛武、王愛文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院裁定:瓜農弟弟患精神分裂癥,中止審理

    從案發起,該案始終存在一個爭議點:案發時,王愛武是否精神病發作。

    王愛武父親王軍宏曾表示,他二兒子王愛武從2011年起,就被發現患有“幻想癥、精神分裂癥”。2012年后,王愛武一直在家吃藥治療,每年要花不少錢。

    2015年,白銀市殘聯曾給王愛武開具了精神殘疾人證,等級為二級。

    王軍宏稱,發病時,王愛武連父母、家人都打,事發當日去賣瓜,就怕家里的女人和老人看不住他。

    上游新聞記者獲悉,案發后,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有關方面曾對王愛武的精神狀況做過三次司法精神病鑒定,其中,前兩次結果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但第三次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起訴書顯示,被告人王愛武患有精神分裂癥,涉案時及目前病情不完全性緩解,對本案應評定為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公訴機關也認為,王愛武作案時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該案開庭前,今年3月27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王愛武犯故意殺人罪一案做出刑事裁定書:對本案被告人王愛武中止審理。

    刑事裁定書顯示,本院在審理過程中,因經上海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鑒定,被告人王愛武患有精神分裂癥,目前處于發病期;目前應評定為無受審能力。

    代理律師稱,王愛武可能要接受強制醫療,正在走程序。

    因此,王愛文成為了該案的主要被告。

    ▲因王愛武患有精神分裂癥,目前處于發病期無受審能力。今年3月27日,法院裁定王愛武中止審理。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爭議焦點一:城管執法是否正當?

    今年4月7日上午9時,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該案。

    上游新聞記者獲悉,除了刑事部分,被害人家屬還提出了民事訴請。但4月7日開庭當日僅對刑事部分進行了審理,而民事部分將擇日再審。直至當晚9時許,庭審才結束。期間曾休庭1小時,庭審時長達11小時。

    王愛文的辯護律師當庭表示,王愛文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理應不構成犯罪,對其做無罪辯護。

    而案發當日,城管隊員執法是否正當?曾是該案的爭議焦點之一。

    案發后,警方通報顯示,2018年7月17日和18日,城管兩次執法均為正常執法巡查。

    王愛文的辯護律師依據檢方起訴書認為,當年7月17日,瓜農與城管已經發生爭執后,到場民警要求雙方次日前往派出所再行處理。但次日,也就是案發當日,僅城管前往了派出所,而王愛文等人未前往派出所處理此事,案發當日11時許,被害城管在得知王愛文等人正在蘭州市城關區北面灘新村二村村內路邊賣西瓜后,帶領十余名城管到達現場。“不僅收秤,還上來就打人。當庭播放的視頻看得清楚。”

    律師還認為,事發路段為村內路邊,并非城管正當執法的范圍,因此,不存在城管正當執法。

    事發時,是“推搡,撕扯”“雙方打架”?還是“圍毆”“正當防衛”?當庭控辯雙方曾有說法。

    爭議焦點二:王愛文的行為是否故意殺人?

    而王愛文的行為是否構成王愛武行為的共犯?則是該案爭議焦點之一。

    起訴書顯示,沖突發生后,是王愛武持鐵錘擊打城管隊員……又持刀捅刺城管王翔軍背部、腰部等處,又分別對另兩名城管的胸部、腹部等處先后刺傷……并對其他城管隊員持刀進行追趕,又持刀對已受傷倒地的王翔軍頭部等處捅刺十余刀。

    起訴書還顯示,王愛文對王翔軍進行毆打,被王翔軍、李富文按倒在地予以制伏。王愛文起身后也對城管隊員進行追打……王愛文持木板猛擊王翔軍肩背部。

    王愛文辯護律師認為,殺人行為人均系王愛武一人行為,與王愛文無關,王愛武在刺殺城管時,王愛文已經被其他城管制服在地。

    但檢方當庭也提出不同觀點認為,王愛文參與其中,同時放任了王愛武的行為,存在形成共同故意殺人的用意。

    上游新聞記者獲悉,該案當庭未宣判。

    原標題:《“瓜農刺死城管”案4年后一審開庭,這些問題成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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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