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常見有哪些違約情形?房屋租賃協(xié)議違約金應該付多少?
    2022-06-15 16:06:07 來源: 樓盤網

    1、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出租方如果是隱瞞抵押的,承租方他是可以在一年之內行使那個抵押撤銷權的;

    3、如果租房合同沒有到期的,但是出租人強行解除合同,將房子出租給善意第三人的,如果事實上合同已經不能履行,那么承租人他是不能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但是可以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的。

    房屋租賃合同常見有哪些違約情形

    1、在房屋租賃關系上,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的一方,應該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否則就屬于違約(合同另有約定除外),對方當事人有權要求其支付違約金。

    2、租房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shù)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

    3、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違約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費。

    5、租房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于履行行為即給付房租之外的給付。

    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xié)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房屋租賃協(xié)議違約金應該付多少

    1、違約金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沒有數(shù)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jù)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發(fā)生一方違約后、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fā)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3、不超過20%應是指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但這只能適用于定金約定,約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標的額20%的部分,法院不會支持。(baowenqian)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