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等級劃分是怎么劃分的?建筑耐火等級劃分基準和依據?
    2022-06-15 16:01:55 來源: 樓盤網

    建筑物的等級一般按耐久性、耐火性、設計等級進行劃分。

    1、按建筑耐久性能來劃分建筑等級,共分為四級:一級,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適用重要的建筑或高層的建筑;二級,耐久年限50~100年,適用一般性的建筑;三級,耐久年限25~50年,適用次要的建筑;四級:耐久年限小于15年,適用臨時性的建筑。

    2、按建筑耐火性來劃分建筑等級,共分為四級:從一級到四級,建筑物的耐火能力逐步降低。性能重要的或者規模宏大的或者具有代表性的建筑,通常按一、二級耐火等級進行設計;大量性的或一般性的建筑按二、三級耐火等級設計;次要的或者臨時建筑按四級耐火等級設計。

    3、按民用建筑的設計等級來劃分建筑等級,共分為六級: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

    建筑耐火等級劃分基準和依據

    為了保證建筑物的安全,必須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使之具有一定的耐火性,即使發生了火災也不至于造成太大的損失,通常用耐火等級來表示建筑物所具有的耐火性。一座建筑物的耐火等級不是由一兩個構件的耐火性決定的,是由組成建筑物的所有構件的耐火性決定的,即是由組成建筑物的墻、柱、梁、樓板等主要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決定的。

    我國現行規范選擇樓板作為確定耐火極限等級的基準,因為對建筑物來說樓板是最具代表性的一種至關重要的構件。在制定分級標準時首先確定各耐火等級建筑物中樓板的耐火極限,然后將其它建筑構件與樓板相比較,在建筑結構中所占的地位比樓板重要的,可適當提高其耐火極限要求,否則反之。根據我國國情,并參照其他國家的標準,《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把高層民用建筑耐火等級分為一、二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分為一、二、三、四級,一級最高,四級最低。

    各耐火等級的建筑物除規定了建筑構件最低耐火極限外,對其燃燒性能也有具體要求,因為具有相同耐火極限的構件若其燃燒性能不同,其在火災中的情況是不同的。按照我國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分為四級。建筑物的耐火等級是由建筑構件(梁、柱、樓板、墻等)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決定的。一般說來:

    一級耐火等級建筑是鋼筋混凝土結構或磚墻與鋼筋混凝土結構組成的混合結構;

    二級耐火等級建筑是鋼結構屋架、鋼筋混凝土柱或磚墻組成的混合結構;

    三級耐火等級建筑物是木屋頂和磚墻組成的磚木結構;

    四級耐火等級是木屋頂、難燃燒體墻壁組成的可燃結構。(wangjing)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