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奧馬更正前期會計差錯 多項違規對外擔保補提壞賬
    2021-12-08 13:23:28 來源: 證券時報·e公司

    由前實控人趙國棟等引發的違規對外擔保事項,ST奧馬(002668)于12月7日晚間披露了最新的解決進展情況。公司將多項違規對外擔保導致的應收賬款計提壞賬,并啟動向相關責任人的追償程序,保留采取進一步法律手段的權利。

    與此同時,ST奧馬公司現任管理層及年審會計師已完成核查及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工作,對2020年年報、2021年一季報、半年報及三季報等多期財報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

    更正多期財務報表

    今年9月,ST奧馬現任管理層發現,公司子公司西藏網金創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藏網金”)有一筆1.45億元定期存單存在質押情形。該筆定期存單對外擔保,未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決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涉嫌違規對外擔保。與此同時,公司在自查中還發現了多項其他疑似違規行為。為此,公司現任管理層及中介機構通過對相關當事人進行訪談盡調、獲取銀行流水及相關合同,進一步還原相關事項的真實情況。

    2020年8月,妮菲公司向福福州中凱銀行賬戶匯入1.45億元;同日,福州中凱以“償還保理公司往來款”的名義向西藏網金銀行賬戶匯入1.46億元。匯通恒豐委托西藏網金收取該筆資金并作為應收保理業務回款,相應沖減與福州中凱應收賬款。西藏網金又于同日將1.45億元銀行存款轉入定期賬戶(期限一年)并辦理了存單質押手續。根據公司獲取的《存單質押合同》,西藏網金以其銀行的該筆定期存單為明科公司申請開立的1.45億元元銀行承兌匯票提供擔保。經自查,西藏網金為明科公司提供擔保事項未按相關要求履行決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天眼查信息顯示,明科公司成立于2012年,法定代表人為田建軍,持有明科公司100%股權;妮菲公司成立于2018年,法定代表人為劉陽,該公司由劉陽和顧秀華各持有50%股份。而匯通恒豐為ST奧馬全資孫公司。

    經公司核實,福州中凱向西藏網金銀行賬戶匯入的1.45億元實質為西藏網金的借款,根據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匯通恒豐應收福州中凱保理業務款的可回收金額的評估結果,福州中凱已喪失償債能力,福州中凱1.45億元的應收賬款在2020年末已無法收回,公司認可第三方評估結果,已全額補提壞賬。

    2020年10月,ST奧馬原實控人趙國棟及其控制的權益寶為了代替中融金及其子公司償還公司的往來款項,通過匯通恒豐向外部第三方北京宏盛借入9億元過橋資金,并要求北京宏盛將9億元過橋資金匯入權益寶的銀行賬戶。后續匯通恒豐為該筆存單辦理了存單質押手續,并將該筆存單為鎮江中能開立的9億元的銀行承兌匯票提供擔保。該事項同樣涉嫌違規對外擔保。

    2020年10月13日至14日,ST奧馬收到權益寶代中融金及其子公司償還9.41億欠款,實際為公司對外借款轉入。其中2021年1月13日、14日支付給中油云澤指定第三方賬戶收款的9億元保理款本金實際為歸還該筆借款。經公司聘請的第三方中介機構評估,認為2020年期末應收中融金及其子公司已喪失償債能力,該9.41億元欠款無法收回。公司認可評估結果,已全額補提壞賬。

    除此之外,公司還存在其他權益工具公允價值變動損失風險。西藏網金持有的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原賬面價值為3.67億元。經公司聘請的第三方中介機構對其他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重新進行全面評估,截止2020年12月31日,西藏網金所持有的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應減至4902.71萬元。公司認可評估結果,已補提公允價值變動損失。根據現任管理層根據第三方中介機構評估審計結果,已于2020年前期會計差錯更正中補計提公允價值變動損失3.18億元。

    受上述多項事項影響,ST奧馬對2020年年報、2021年一季報、半年報及三季報等多期財報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其中,公司2020年年報歸母凈利潤由-5.40億元調整為-9.87億元,2021年一季報歸母凈利潤由907.70萬元調整為-1.46億元;2021年半年報歸母凈利潤由7811.61萬元調整為-2.56億元;2021年三季報歸母凈利潤由2.32億元調整為-1.02億元。

    此外,ST奧馬雖然已補提相關壞賬,但公告中依然強調,將積極向相關責任人追償,保留采取進一步法律手段的權利。

    前實控人負主要責任 被出具警示函

    值得一提的是,11月29日,ST奧馬及相關人員收到廣東證監局發來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經查,公司及時任實控人、董事長、代董事會秘書趙國棟、時任總經理劉向東、時任財務總監呂文靜存在兩大方面的違規問題。

    一是在對外擔保未履行審批程序及信披義務方面,具體涉及的事項包括:2020年8月至10月,西藏網金及山西匯通以定期存單分別為明科公司、鎮江中能提供質押擔保4筆,擔保金額合計10.45億元。監管層認為,在上述對外擔保事項中,ST奧馬未履行審批程序和披露義務,相關定期報告披露的信息不準確。

    二是在財務數據披露上,ST奧馬在2020年年報中確認,子公司山西匯通于2020年8月收回福州中凱保理業務應收賬款1.45億元,并于2020年10月收回對原子公司中融金(已于2019年12月轉讓給原實控人趙國棟)及其子公司全部應收款項,相應減少了賬面應收賬款。經查,山西匯通收到的上述款項大都來源于ST奧馬對外借款,相關應收款項實際均未收回。上述事項導致ST奧馬2020年年報披露的相關財務信息不準確。

    對此,廣東監管局決定對ST奧馬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另外,趙國棟對公司上述全部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劉向東、呂文靜對公司上述第二項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基于此,廣東監管局決定對趙國棟、劉向東、呂文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自今年年初起,TCL家電集團通過二級市場增持以及參與司法競拍等方式,合計取得ST奧馬25%的股權。而趙國棟的持股則遭拍賣,控股股東讓位于TCL家電集團。TCL家電集團也在今年4月推動ST奧馬董事會和管理層的“換血”。為鞏固控制權,TCL家電集團還在今年8月提出要約收購ST奧馬22.99%股份。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