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特沖刺IPO!壞賬準備計提比例高于同行 代理模式引發外界關注|熱點評
    2023-06-13 14:02:16 來源: 華夏時報

    近段時間以來,青島中加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加特”)動作不斷,公司4月20日更新了招股書,而深交所也于6月5日發出第1輪審核問詢函。據了解,此次中加特擬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承銷商為中信建投證券,公司擬募資8億元,不低于發行后總股本的10%,估值約80億元。

    此次中加特并非首次沖擊IPO,早在2020年5月上交所科創板受理過中加特上市申請,然而,中加特在上會前夕主動撤回申請文件,未披露原因。值得注意的是,中加特近幾年雖然營業收入和凈利潤有所增長,但存貨賬面價值也大幅增長。對此,《華夏時報》記者通過電話和郵件聯系中加特尋求置評,截至發稿未獲正面回復。

    存貨賬面價值大幅增長


    (資料圖片)

    據了解,中加特主要從事變頻調速一體機、專用變頻器、特種電機、電氣控制及供電產品等工業自動化領域電氣傳動與控制設備的研發、設計、生產、銷售和維修服務。招股書顯示,2020年—2022年(下稱“報告期”),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8.23億元、9.99億元、15.26億元,凈利潤分別為2.17億元、2.31億元、4.71億元,業績穩步增長。

    (存貨構成情況。截圖來源:招股書)

    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公司的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21,028.42萬元、28,539.64萬元及38,694.85萬元,占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26.17%、17.20%及15.59%。據記者了解,中加特的存貨主要由原材料、在產品、庫存商品和發出商品構成。

    此外,值得關注的是,據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公司存貨中原材料賬面價值分別為12,585.61 萬元、15,105.07萬元及20,911.29萬元。隨著公司銷售規模的增長,原材料采購金額也隨之增長。業內人士表示,雖然原材料賬面持續增長,但報告期內庫存商品和發出商品的金額也在加速上升。

    以2022年為例,庫存商品和發出商品分別為7808.98萬元、4114.60萬元,占比分別為20.18%、10.63%。上海某私募基金楊經理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發出商品是托收承付結算方式下已發出尚未收到貨款的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及包裝物等。一般來講,在會計核算中,發出商品不能作為銷售處理,而必須在收到貨款后,銷售才能成立。

    楊經理表示,為了反映和監督商品發出和收取貨款的情況,應設置“發出商品”賬戶組織核算。自2020年發出商品占比從5.66%升至2022年的10.63%,增幅較大。而庫存商品是指企業已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規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以及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用于銷售的各種商品。

    與此同時,企業應設置庫存商品科目,核算庫存商品的增減變化及其結存情況。商品驗收入庫時,應由生產成本科目轉入庫存商品科目;對外銷售庫存商品時,根據不同的銷售方式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在建工程等領用庫存商品,應按其成本轉賬。

    壞賬準備計提比例高于同行

    據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中加特應收賬款、合同資產余額合計分別為 35,040.12萬元、46,506.20萬元和71,067.33萬元,占各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2.59%、46.57%和46.58%;公司應收票據、應收款項融資余額合計分別為 20,313.36萬元、47,998.12萬元和49,476.58萬元,占各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4.69%、48.07%和32.43%。

    對此,中加特在其招股書中解釋,公司下游客戶主要為大型煤礦企業或主機廠,資信狀況良好,但受宏觀經濟增速放緩等因素影響,公司未來的應收賬款賬齡可能變長。此外,雖然目前公司應收賬款賬齡基本在1年以內,但如果未來公司客戶的財務狀況或資信狀況發生變化,或者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可能造成部分應收賬款無法及時收回,且發生壞賬的可能性相應增大,進而對公司的經營業績和公司資產產生不利影響。

    (截圖來源:招股書)

    不過,記者翻閱招股書發現,如果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比較,中加特的壞賬準備計提比例似乎高于同行。在可比公司中,中加特1—2年以內比例為50%,在這個區間匯川技術、英威騰、偉創電氣、正炫電氣、新風光,這些企業都只有10%。再看后面2—3年、3—4年也明顯高于同行可比公司。

    北京某券商營業部經理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壞賬準備計提比例一般按帳齡分析制定,例如1年以內5%,1—2年壞賬計提比例20%,2—3年壞賬計提比例50%,3年以上100%等。不過,中加特在1—2年就超過行業平均水平高達50%。

    據了解,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由企業自行確定,企業應列出目錄,具體注明計提壞賬準備范圍、提取方法、賬齡劃分和提取比例,按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類似機構批準,并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報有關各方備案,并置于公司所在地,以供投資者查閱。

    不過,中加特在其招股書中卻解釋,報告期內,公司應收賬款的壞賬準備計提比例(預期信用損失率)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相比較為謹慎,符合謹慎性原則,已足額計提壞賬準備。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單項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賬款,不存在其他具有重大信用風險的客戶。

    代理模式引發外界關注

    據了解,中加特的銷售模式包括直銷模式、代理模式及經銷模式。在直銷模式下,中加特銷售人員直接面向客戶銷售產品及服務;在代理模式下,公司與代理商建立合作關系,代理商協助或配合公司開展客戶需求和市場信息收集、投標(如需)、簽訂合同、發貨溝通、貨款催收、售后服務等環節的售前、售中和售后工作,公司向代理商支付代理費;在經銷模式下,經銷商向公司采購整機或配件產品后銷售至其下游客戶,公司該種模式規模和占比均較小。

    (截圖來源:招股書)

    報告期內,直銷模式及代理模式實現的收入占中加特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94.49%、92.69%及 92.55%。隨著公司產品在終端用戶的成熟應用,公司及其產品得到了下游客戶的認可,代理模式實現的收入不斷增長。

    中加特在其招股書中表示,2021年主要由于代理收入增長速度高于直銷收入,代理收入占比上升、直銷收入占比下降;2022年,隨著公司主要直銷客戶的銷售收入大幅增長,直銷收入占比有所上升,高于代理收入占比。因此,直銷模式和代理模式均為公司目前最主要的兩種銷售模式。

    不過,有業內人士卻對代理費、代理商資質提出質疑,報告期內三年時間,中加特前十大代理商的代理費率在6.71%-38.61%之間。相對較大的代理費率差異屢次引發監管問詢,公司所用代理商協助銷售的方式多次被質疑存在體外資金循環的問題。

    上交所還曾要求中加特進一步說明通過代理商協助銷售的商業合理性以及與最終達成銷售交易價格的關系,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商業賄賂、利益輸送問題。中加特回復稱,公司的代理商為獨立的經營主體,與公司為相互獨立的市場主體,代理模式下各環節權利義務依據代理商與公司簽訂的相關代理協議約定執行。

    中加特還表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代理商管理制度、防范商業賄賂及不正當競爭的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內部控制制度,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確認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執行,合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合法性。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商業賄賂、利益輸送或體外資金循環的情形。

    (文章來源: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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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