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責任保險范圍是怎樣的
    2023-05-05 15:27:00 來源: 法務網

    一、醫療責任保險范圍是怎樣的

    《醫療責任保險條款》第三條 被保險人在本保險合同所注明的保險期間、追溯期以及承保的醫療區域范圍內,從事與其資格相符的醫療活動中,因執業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且由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保險期間內首次向被保險人提出賠償要求,并經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向保險人提出賠償申請,保險人將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于確認構成醫療事故的,負責對下列各項進行賠償:

    (一)患者由于遭受醫療事故而增加的醫療費用支出;


    (相關資料圖)

    (二)患者由于遭受醫療事故而發生的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陪護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

    (三)由于醫療事故而給予患者的殘疾生活補助費、被撫養人生活費。

    上述(一)、(二)、(三)項損失及費用的每次和累計賠償總金額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和累計賠償限額。

    第四條 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以下簡稱“法律費用”),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明細表約定負責賠償。

    二、醫療責任保險的免除

    《醫療責任保險條款》第五條 下列情形造成的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未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定合格的醫務人員進行的診療護理工作;

    (二)不以治療為目的的診療護理活動造成患者的人身損害;

    (三)被保險人或其醫務人員從事未經國家有關部門許可的診療護理工作;

    (四)被保險人或其醫務人員被吊銷執業許可或被取消執業資格以及受停業、停職處分后仍繼續進行診療護理工作;

    (五)被保險人的醫務人員在酒醉或藥劑麻醉狀態下進行診療護理工作;

    (六)被保險人或其醫務人員使用偽劣藥品、醫療器械或被感染的血液制品;

    (七)被保險人或其醫務人員使用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和醫療器械,但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進行臨床實驗所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不在此限;

    (八)被保險人或其醫務人員在正當的診斷、治療范圍外使用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放射性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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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