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個人首付,婚后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時如何分割?-世界視訊
    2023-06-01 13:54:56 來源: 法務網


    (資料圖)

    在現實的生活中,男方或女方在結婚前自己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不久后但登記結婚。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來償還房屋的貸款,那么對于這種婚前購買婚后還貸房屋在離婚時是如何分割的呢?分兩步走:

    第一步:雙方協商,協商后達成一致;

    第二步:雙方協商不成時,原則上房屋歸婚前購房者,而另一方可得購房款價值以及婚后共同還貸部分房屋增值補償。

    對于增值補償計算方法:對于房屋價值的認定,雙方可協商確定;也可委托評估機構進行專業的評估。

    對于應補償數額計算方法:應補償數額=(共同還貸數額÷總購房款)×房產的現價×50%

    為了更直觀的感受,現舉例說明一下:

    假設婚前貸款購房者所購房屋的單價是每平方米15000元,面積是80平方米。首付款是36萬元,按揭貸款是84萬元,貸款期限為20年(240個月)則利息總計為603452.87元,還款總額為1443452.87元。如果采用等額還款的方式,月均還款6014.39元。雙方當事人婚后共同還貸款3年(36個月)后訴訟離婚,離婚時房屋經評估價值為400萬元。計算可知:購房者為購買該房屋總共支付1803452.87元(房屋總價120萬元+603452.87元)。其中,首付款在房價(房價款+利息)中所占比例為36萬元÷1803453.78×100%=19.96%。夫妻共同還貸216518.04元(6014.39×36),占房價款12%(216518.04÷1803453.78×100%),如果不考慮其他因素,則法院可以判決房屋歸婚前購房一方所有,由其對另一方補償24萬元(400萬元×12%×50%),剩余貸款1226934.83元(1443452.87元-216518.04元),仍由購房一方繼續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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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