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動態:管理層處理歷史遺留問題成效顯著 新潮能源不再是哈密合盛源案件的被執行人亦不存在抽逃出資行為
    2023-05-04 20:02:06 來源: 全景網


    【資料圖】

    5月4日晚,新潮能源發布公告,稱公司原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伊州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伊州區法院”)凍結的銀行賬戶,于凍結到期后均未續凍。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伊州區法院此前對公司銀行賬戶采取的凍結保全措施已全部解除。

    公告顯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新疆高院”)出具裁定認為相關案件“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第二款(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的再審情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哈密中院”)出具裁定認為相關案件“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應予以再審”。最終,追加公司為被執行人的22項裁定書已全部被撤銷,此前駁回公司執行異議的一審與二審判決書也已全部撤銷。

    至此,公司已不再是該22項案件的被執行人,亦不存在任何生效法律文書認定公司存在從哈密合盛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哈密合盛源”)抽逃出資行為,最終以劉志臣為首的前任管理層造成的哈密合盛源投資損失案件在現任管理層的積極維權下,獲得順利解決。

    對此,新潮能源表示,上述事項系公司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成果,也彰顯了公司積極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決心。面對前期不利的訴訟局面,公司通過向伊州區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向哈密中院提起上訴,向新疆高院申請再審,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檢察院及哈密市人民檢察院申訴等多種方式堅決維護公司權益,最終取得了圓滿的結果。

    據悉,哈密合盛源與呂坤等主體之間的22項糾紛案件已歷時多年,為新潮能源歷史遺留問題之一。資料顯示,2016年12月,彼時新潮能源實控人為劉志臣,其向參股哈密合盛源投資6億元資金獲得其45.59%股權,交易主要目的是獲得哈密合盛源旗下雅西鐵礦。但2018年雅西鐵礦因環保問題被當地政府徹底關停,哈密合盛源已無可執行資產。此后,哈密合盛源因與其客戶發生債務糾紛被告上法庭,作為股東的新潮能源被追加為被執行人,公司部分銀行賬戶的資金被凍結。之后,現任管理層一直積極尋求解決辦法去填補劉志臣為首的前任管理層任職期間造成的窟窿并于近期獲得成功解決。

    在劉志臣實控新潮能源期間,發生了多起對外投資損失及數十億違規擔保事件。近幾年來,現任管理層一直針對歷史遺留問題,采取持續而積極的應對措施,并取得顯著成效。連續5年的風險管理,使得新潮能源成為資產質量扎實、盈利能力強勁、發展后勁足的頁巖油企業,已從傷痕累累的“患者”,轉變成一個質地優良的跨國油氣上市公司。(全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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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