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因年報虛假記載等事項,天海防務擬遭處罰 投資者可提起民事索賠訴訟
    2021-12-17 12:11:35 來源: 全景網

    全景網12月17日訊 天海防務(300008)于15日晚發布公告稱,公司因2017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重要合同進展情況,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被罰金額共計145萬元。

    據悉,天海防務子公司金海運涉嫌通過虛構相關游樂設施貿易業務,虛增2017年營業收入6,144.32萬元,虛增營業成本2,197.89萬元,導致天海防務2017年年報涉嫌虛增利潤總額3,946.44萬元,占天海防務2017年年報利潤總額的18.16%。

    此外,天海防務還有關于28000CBM LNG運輸船建造合同以及關于DJHC8008、DJHC8009 兩份船舶建造合同存在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進展情況。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表示,天海防務2017年業績造假,已涉嫌構成虛假陳述,投資者可以向天海防務及相關責任人提起民事索賠訴訟。

    關于可索賠的投資者范圍,2018年4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間買入天海防務(300008)且截至2021年1月25日仍持有的投資者,其投資損失與虛假陳述之間存在因果關系,該部分投資者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

    據王智斌律師介紹,投資者參加訴訟的流程并不復雜。證監會處罰落地后,投資者方面僅需要提供股票交易記錄、身份證明以及委托文件即可。

    據了解,近年來,投資者向上市公司成功索賠的案件并不少見。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等證券欺詐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全景網)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