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超媒與咪咕文化簽署框架協議 三年合作金額不低于35億元
    2021-11-28 20:53:16 來源: 證券時報·e公司

    芒果超媒(300413)11月28日晚間公告,公司全資子公司湖南快樂陽光互動娛樂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快樂陽光”)與咪咕文化擬簽署整體合作框架協議,合作金額不低于35億元,預計將對公司經營業績構成一定正向影響,相關業務合作也將對未來業務發展產生積極影響。 

    雙方將多方面開展深度合作

    芒果超媒披露的協議顯示,雙方同意在大屏業務、5G創新業務、權益業務、衍生品電商、小屏業務、音頻業務、出品拼播、閱讀業務、聯合推廣、聯合拓展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合作期限自合作框架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1月。雙方在合作期限內的合作金額不低于35億元(含2021年試運行暫估合作金額約8億元)。

    其中在大屏業務合作方面,雙方共同推動芒果TV大屏業務在中國移動家庭大屏視聽業務渠道(湖南省內大屏業務單獨結算,不在本次整體合作范圍內)的落地和運營維護。

    在5G創新業務合作方面,雙方同意共同探索創建5G聯合實驗室,共同推動5G 媒體產品形態、技術應用和業務模式創新,在VR制播合作、5G超高清內容聯合技術研發與協同等領域開展更多媒體融合創新合作。

    在權益類合作方面,咪咕文化通過5G權益池支持芒果TV會員權益業務發展;基于芒果超媒優勢資源,助力動感地帶品牌建設,將MG卡升級為動感地帶版MG卡。在衍生品電商合作方面,雙方同意加強內容電商的合作,咪咕文化整合自身內容資源,在小芒APP開設咪咕衍生品專區渠道。

    此外,小屏業務合作方面,雙方將繼續按照現有模式,在劇集框架采購、綜藝等會員分成業務等方面開展合作;音頻業務方面,芒果TV授權咪咕公司在“中國移動”旗下平臺和渠道內使用芒果TV擁有版權且擬對全網進行分銷的合法音視頻內容。 

    對后續業務開展產生積極影響

    早在2019年6月,芒果超媒與中國移動全資子公司咪咕文化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建立了良好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2021年以來,雙方在大屏業務、5G創新業務、電商合作、出品拼播、權益類合作、小屏業務、音頻業務、閱讀業務等業務領域開展更多新模式、新業務的試運行合作探索,雙方一致認為合作效果良好。

    在2021年試運行合作基礎上,雙方對業務合作進行了整體性洽談,最終決定擬簽署新的合作框架協議。

    芒果超媒表示,從戰略層面來看,本次合作將進一步深化公司與中國移動、咪咕文化戰略合作的深度和廣度,促進雙方資源和優勢互補以及多個業務領域的協同,對進一步穩固公司業務發展護城河,開辟與探索5G背景下包括VR制播、超高清內容生產制作體等互聯網視頻新業態、新賽道和新的業務增長點具有積極意義。

    從業務層面來看,本次合作將較大程度提升公司與中國移動、咪咕文化的整體業務合作體量,有利于擴大公司各業務板塊尤其是運營商業務在全國范圍內的市場份額,通過此次合作,公司創新業務合作模式,與中國移動合作的大屏業務由傳統分省合作模式全面升級為大屏視聽內容的全國范圍內統一聚合、一點分發模式,將對后續業務開展產生一定積極影響。

    本次簽署的合作框架協議,雙方通過在內容、渠道等方面的優勢互補,擴大合作體量,降低整體運營成本,同時,明確了合作金額不低于人民幣35億元(含稅),預計將對合作期限內公司經營業績構成一定正向影響。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