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有行規 “大V”引流肥了自己虧了誰
    2021-11-09 05:53:12 來源: 證券時報電子報

    證券時報記者 余勝良

    近日,監管層通報,互聯網“大V”不屬于專職從事證券經紀業務的證券經紀人,證券公司利用“大V”引流開戶給獎勵不符合監管規定,證券公司應停止相關合作。

    通過互聯網“大V”進行引流的行為,正式被監管部門認定不合規,這顯示出金融行業嚴謹嚴肅的一面。和老百姓錢袋子連接的行業,怎么重視和嚴格都不為過,金融行業一旦出現問題,許多人一輩子的積蓄就化為泡影。金融行業開展業務需要各種牌照,證券從業者需要經過考核頒發從業證書,從業證書是政府進行行業管理的一個抓手、保護投資者的一個手段。

    引流開戶屬于證券經紀業務,監管僅規定了證券公司可以委托證券經紀人代理客戶招攬活動,證券經紀人要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專職從事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活動。

    “大V”來自各行各業,背景復雜,訴求多樣,往往具有用戶多、善于引導用戶情緒讓用戶信任的特點,通過“大V”引流當然效果明顯。現在傭金爭奪戰激烈,很多券商都想通過這種方式做大規模,有一些是按照效果點擊付費,還有一些是按照客戶交易傭金進行提成。

    證券公司的持牌經紀人,要想成為“大V”有一定難度,在網絡上做宣傳也有種種行業限制。利用現有資源更合乎形勢需要,“大V”等各種引流手段變成爭搶資源。

    這其中,難免有部分網絡“大V”將流量作為謀利手段,在沒有專業資格,甚至自身真實投資水平欠佳的情況下,通過推薦個股、股票組合的方式,引導客戶交易,引導資金為己所用,虧了用戶肥了自己。

    但對這些做事隱蔽的“大V”,監管上卻缺少制衡手段。而另一方面,負責開戶的經紀人不能炒股,不能代客理財,至少在規則形式上超脫于股市之外,遇到不合規之處,也能追查到個人頭上去。

    專業的事情由專門的人干,現在通過線上開戶,很多流程規范化,經紀人作用貌似弱化。但是,接受過專業合規訓練后,經紀人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知道敬畏市場,知道服務尺度,不會給客戶過多期望,減少違規之處。

    利用社會人士做推廣,在很多行業并無不可,這也是流量變現的一種通常手段,可并不大適合金融行業。此前風行一時的P2P就通過各種網絡紅人進行背書引流,后果較為慘烈。

    各種金融業務都需要持有牌照,包括保險、基金等業務,國家頒發這些牌照,是準入方式,也是一種管理方法。只有這些牌照有一定價值,牌照持有者才會珍惜。就此看,從業者也應維護專業牌照的價值。

    責任編輯: 梅長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