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超7073萬,國家能源局原副局長劉寶華一審獲刑13年
    2022-03-16 22:25:02 來源: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

    3月16日上午,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國家能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寶華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劉寶華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扣押、查封在案的贓款贓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責任編輯: 梅長蘇